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900.63万元,同比增长1.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6.26万元,同比下降7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6.91万元,同比下降80.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7.86万元,流出净额同比下降75.58%,基本每股收益0.0528元,同比下降77.65%。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资产244,832.15万元,同比下降0.9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695.70万元,同比下降0.94%。
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产品进入验证阶段。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取决于使用的原材料性能和质量、生产工艺条件、产品技术路线等多种因素,其中原材料性能和质量将直接决定最终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如磷酸铁的纯度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的纯度、比容量、存储性能、循环寿命等关键指标;磷酸铁的形貌和尺寸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的其他部分核心指标,如超细磷酸铁可制备适用于对低温放电及大电流放电性能有极高要求的启停电池的功率型磷酸铁锂,二微米级磷酸铁可制备适用于对能量密度有极高要求的长续航纯电动车电池的能量型磷酸铁锂等。
公司在镍、钴、锂、锰等金属的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了成功产业化实践,参与制订了行业标准《电池用硫酸锰》(标准编号:HG/T 4823-2015),并充分利用在电子化学品领域掌握的多级串联络合萃取提纯技术、结晶控制等多项核心技术,为高纯度的镍、钴、锂、锰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基础原料加工方面提供良好的技术条件。
以提纯为例,公司自主开发的多级串联协同络合萃取提纯技术,对电子级高纯PCB化学品进行纯化处理,使主要元素杂质(如铜、锡、钴等)的含量<10ppm,金属总杂质含量<100ppm,这种对多种化合物的提纯可以使其中的杂质离子含量达到ppm级的水平。
以结晶控制为例,公司自主研发并产业化应用的前驱体控制结晶技术,可实现镍钴锰等多种元素的均匀共沉淀,元素混合达到原子级程度,避免了机械混合不均匀的情况;并通过控制前驱体形貌和粒度,提高材料的加工性能和振实密度,克服材料的稳定性缺陷,实现产品物化性能可控。另一方面采用控制结晶掺杂包覆或机械掺杂包覆等手段进行材料的改性,提高材料的安全性及循环性能。通过在前驱体制备阶段实现体相结构的调控,在后续的混料及烧结工序对材料的表面组成结构进行进一步优化,并自主研发表面包覆工艺,实现对材料的双重调控,使锂电池材料性能达到高容量及高功率等特性。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的行业标准《工业活性氧化铜》正式发布实施。工业活性氧化铜的标准化,凸显了专利技术对行业产品标准化的重要支撑作用,带动了整体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对行业产品技术的升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加快专利价值的实现,将专利技术进行实施运用并标准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带动行业技术的标准化与发展。工业活性氧化铜标准化所依托的发明专利“一种电子级高纯氧化铜超细粉体的制备方法”作为电子级高纯氧化铜产品的核心工艺技术,已实施产业化生产,实现专利技术的转化,并得到全面的推广应用。电子级氧化铜在杂质含量控制、溶解速度、酸不溶物含量控制方面,均优于国内外同类产品,具体体现在:(1)金属杂质含量极低(纯度高),应用可靠性有保证;(2)表面疏松,产品溶解速度快;产品呈规格球形,流动性好,使用体验佳;(3)酸不溶物极低,对镀层外观及镀层性能极佳。经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氧化铜纯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截至2015年02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6,3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02月12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60064917192、金额人民币166,000,000.00元;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71764914865、金额人民币140,3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3358084、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号)的核准,同意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76,844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28,7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9,999,980.86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 、账号656168917958、金额人民币144,999,980.86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9999573、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95,90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04,073.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9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7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42,60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账号739370906996、金额人民币242,600,000.00元。减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44,890.43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55,109.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14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注1: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9,682.85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37.23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3,184.85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注2: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4,293.03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49.29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0,005.09万元。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注3: 募投项目支出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055.5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7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变更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各期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存款利息收入):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元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元
■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之一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该中心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之一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通过建设创新中心,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该项目以前瞻性研发为核心,项目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计划于开始建设后12个月完成。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31,372,256.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5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72,25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以上置换自筹资金的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6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1,492,852.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30号专项鉴证报告。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日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75,989,269.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2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555,109.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各期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18年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表1: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附表3: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说明
1、调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2、主要变化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① 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② 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③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④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财务报告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审议情况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概述
1、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筹资金5,000 万元人民币在广州市设立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光华研究院”)。
2、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研究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100%
上述拟设立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待登记注册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5、主要内容:
①通过研究院内产业集聚的技术共享机制,采用许可、授权、合作等方式获取公司急需的技术,缩短研发周期;②研究院的研发团队,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工作,完成技术储备;③完成公司内部技术的知识产权布局和管理工作;④通过平台的对接工作,与高端研究团队进行深化合作,掌握各行业发展尖端技术研究方向和进度,为规划未来发展方向提供方向论证性的参考等。
三、设立光华研究院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光华研究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加强研发及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公司决定成立研究院公司,致力于新材料技术及其他领域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设立研究院,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可发挥公司、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综合科技优势,整合企业内部资源,促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设立研究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光华研究院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相关资质的获得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该公司能否成功注册、正常开展经营业务存在不确定性。
2、研发风险
成立研究院,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进行的,但是技术研发存在一定的固有风险,可能会发生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风险,同时在研究院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内部管理、研发项目不达预期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在研究院设立完成后,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执行,加强各方的沟通,循序渐进,推进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与相关专业高校和行业优秀人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保证技术人才的竞争力和人才储备,提高新技术、新产品孵化的成功率。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的议案》。
《关于设立光华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