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在“稳增长”政策发力和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提振下,中国经济成功抵御了多重下行风险的冲击,经济呈现缓中回稳的特征。但随着中美贸易争端的不确定性增加,全球经济下行趋势明显,零利率或负利率政策接踵而至,特别是二季度以来,整个经济基本面表现趋于下行的特征尤其突出。在此形势下,公司紧扣国家政策发展导向,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新内涵,积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发展,变压力为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深耕实业,聚焦发展高科技、半导体、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

  报告期,公司一方面深耕现有产业格局,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全力聚焦业务和产品,以研发促发展,坚持提质增效,深化推进原有产业发展,一方面优化管理和人员结构,降本增效,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以“1+5”全方位目标激励机制为主线和抓手,进一步突出技术及产品研发的战略龙头地位,以全面预算管理和财务经营分析为平台,以干部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塑造为基石,聚焦内生发展和内部挖潜,实施强考核强激励,不断优化组织配置,持续提升组织效能,强化外部市场开拓及产业协同创收、创利能力,提升集团效益及核心竞争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稳中推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4亿元。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体系

  (1)夯实主业行稳致远,巩固液晶玻璃基板龙头地位

  自公司第5代液晶玻璃基板到第8.5代玻璃基板,共计20余条生产线,为下游面板客户提供品类齐全的玻璃基板产品。公司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深入推进高世代玻璃基板生产线的良率及产品的市占率。目前,公司产品已经被京东方、深超光电、龙腾光电等全球主流面板企业广泛采购,应用于便携式显示、车载LED显示、计算机及家电等各类显示终端。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调整玻璃基板产业结构,依托技术创新,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玻璃基板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优质改良独树一帜,为推进OLED 柔性显示领域保驾护航

  顺应时代,立足自身技术优势,公司深耕技术研发创新,推进柔性显示领域高铝盖板玻璃基板产品,渐入佳境,生产线已开始步入快速发展期,具备国内第一、全球第三的高铝盖板玻璃基板原片产能。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的旭虹光电依托公司的高端装备制造能力,自主研发,现已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生产技术获得优质改良。产品已全面覆盖0.1-6mm盖板玻璃生产厚度,整体产品线综合良率达97%,主流厚度产品良率更高达99%,远超80%的行业平均水平。盖板玻璃、曲面玻璃均衡配比,成为公司成功布局OLED显示行业发展的重要一步。

  (3)积极产业链延伸,产业集群效应明显

  公司旗下腾达光学,依托与京东方持续深化合作关系,持续扩大光学膜片业务规模与市占率。报告期内,从规模上,紧跟京东方产业布局,在重庆、绵阳新建工厂,配套供应京东方。从产品上,强化研发能力,逐步从TFT产品领域扩展至OLED柔性显示领域,且适用光学膜片数量将急剧增加,为京东方提供OLED相关材料,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技术与市场基础。彩色滤光片从内外部共同发力,稳固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在持续提升产线工艺及品质水平基础上,积极进行新品开发与客户认证,目前已与仪电、龙腾光电等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蓝宝石产品紧跟LED产业逐步向大尺寸发展趋势,报告期内积极进行大尺寸技改,扩大4寸衬底产品产能,以及时满足下游客户产品需求结构的变化,为公司稳定经营提供基础。

  (4)纵深推进融合发展,石墨烯产业化进程持续推进

  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努力打造明星产品。石墨烯产业作为东旭光电二次腾飞的核心产业,从战略上明确了石墨烯多种制备技术领先以及“电灯热芯”高附加值产业化应用发展的实现路径。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明朔科技成为首批入选响应国家品牌战略的“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产业新锐行动”6家企业之一,同时业内首创自主研发的“石墨烯散热LED灯管”凭借突出的独创性和技术先进性,以复审和终审第一的优异成绩最终夺魁被誉为国内照明界奥斯卡奖的“阿拉丁神灯奖”。市场销售屡创新高。另外,公司与曼大的国际合作持续深入推进,成为中国首家曼大石墨烯工程创新中心一级会员,与曼大诺奖科学家团队合作,共享设备和资源,一同促进与孵化石墨烯产业化相关应用产品。同时,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及销售策略,适时启动多个EMC项目,同时结合资本市场新机遇,全力谋求石墨烯产业更大发展。随着相关关键技术成果落地应用,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板块有望保持强势增长势头并为上市公司贡献利润。

  2、智能制造业务体系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装备与技术持续稳步发展

  近年来,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在光电产业链、半导体装备及其他通用化设备等领域的深耕细作、稳步发展,受益于两化融合及智能制造政策的推动。报告期内,公司凝聚发展合力,从客户对产品和配套装备的系统需求出发,实现自身装备技术研发与产业提升,借力技术先进、体系完备的高端装备制造力,进一步推动高附加值的市场业务,并在国内高端客户领域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和稳定的合作伙伴。公司拓展多维化的智能制造业务,向智能、高端、绿色、集成方向发展,布局智能机器人生产制造,进一步加快对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的深度开拓和发展。

  3、新能源汽车业务

  前瞻理念与主业协同,深耕新能源汽车产业和谐发展

  在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带来的行业洗牌效应下,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稳扎稳打,努力构建行业格局的新势力。在公司前瞻理念下,协同发展推动能源革命,携手亿华通深入合作,抢占布局氢燃料客车同时,储备氢燃料电池技术开发,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产业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在工信部发布的2019年第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申龙客车入选车型数量,占入选车型总数的21.1%,占比接近1/4,位列行业第一。满足2019年最新补贴技术标准的入选车型总数位列行业第二。另外,公司还积极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为公司新能源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努力发展业务的同时,随着业务发展阶段规模的要求壮大,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强化与业务相关的汽车金融工作,为下一步良性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4、其他增值服务

  稳扎稳打配套发展,建筑安装业务与电子通讯业务助推盈利

  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建筑安装业务涉及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工业厂房、土地整理等多种领域。随着国内城市智慧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建筑安装业务在创新业务驱动的同时,协同公司其他核心产业,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拓展业务空间,以智能产品、品质服务助推公司可持续发展。电子通讯产品业务在报告期内继续利用公司各产业业务客户资源,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为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5户,孙子公司97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净增加7户(其中:新增加孙子公司12户,处置2户,注销3户)。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立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8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变更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上述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2019年5月9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审批程序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3、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股东权益、净利润造成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全年及以前的报告无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最近两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4、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8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光学”)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申请银行授信4,45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564219807

  法定代表人:王建强

  住所:吴江区松陵镇友谊村12组

  注册资本:11,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产品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研发;电子元器件组装、销售;包装制品、胶粘制品、线材、光电产品的销售;胶带、保护膜、绝缘材料、胶粘类产品、光电膜材(扩散片、反射片)、离型纸、硅胶片的加工、销售;光电组合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腾达光学100%股权,腾达光学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腾达光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腾达光学的总资产为46,596.31万元,净资产16,914.47万元,资产负债率63.70%。2018年度腾达光学营业收入34,566.02万元,净利润2,581.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腾达光学的总资产为48,051.69万元,净资产17,077.24万元,资产负债率64.46%。2019年1-6月腾达光学营业收入15,165.66万元,净利润162.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腾达光学向江南农商行申请银行授信4,45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腾达光学是公司光学膜片与光电胶带的生产、销售主体。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子公司腾达光学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885,074.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16,09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1,898.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67%。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7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10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19年8月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确保公司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郭轩、周永杰、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及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4,45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8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7日以电话、文本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维海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及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 东旭债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