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进行,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五、风险提示”。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与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高创”)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市场信息互通、资质资源共享、项目交流、金融服务、权益类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本协议合作事项的具体约定和实施需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法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28655843W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4、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96号科技创业广场2号楼B230
5、法定代表人:崔洁
6、注册资本:11,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9日
8、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按国家有关规定)。
9、河南高创基本情况介绍:
河南高创是由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高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河南高创自身致力于在新兴产业等领域发挥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开展创业投资,是“河南省十佳创投机构”。截至目前直接或参与管理基金9只,总规模超过120亿元,累计通过直接和基金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50余家。作为综合性投资机构,河南高创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政府引导基金运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构建创业投资生态奠定了基础。
10、关联关系:河南高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国家相关政策为指导,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协同合作、相互支持,全面提高服务品质和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
1、利用双方拥有的资质和优势,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本与产业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
2、依托甲方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发挥其在新能源领域拥有的技术研发、生产能力等产业优势;依托乙方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等优势。双方通过各种方式、全方位的长期战略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为甲、乙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其他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模式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市场信息互通、资质资源共享、项目交流、金融服务、权益类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1、合作协调机制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双方联席会议,谋划双方就项目进行合作的原则方案,协商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合作的具体方式将视具体情况在具体项目层面或其他领域展开,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现场运作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2、信息资源共享
双方围绕新能源产业链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积极跟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及时共享市场信息,共同提高市场响应速度。
3、综合性金融服务及产业合作
双方基于战略合作需要,在甲方推进战略布局和产业优化过程中,进一步探索具体合作方案,形成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乙方利用自身优势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与重组、财务顾问、产业资源对接与导入、直接投资等专业服务;甲方利用自身产业背景和相关资源,协助乙方实现在新能源产业的业务布局,实现协同发展,共同促进产业布局与产业升级。
(三)其他
1、本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具体进行。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充分利用双方的资质和技术优势,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本与产业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公司与河南高创开启战略合作,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和产业优化,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合作事项的具体约定和实施需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进行,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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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在未来三个月内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河南高创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