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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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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以来,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既定方针,加大销售力度,同时技改产能正式投产,公司积极消化技改产能,实现了报告期内销售规模的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半导体产业开工率下降、平板显示厂家市场需求不振,面板价格持续下跌,使得公司产品价格有所下降,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97.8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46%;营业成本15,817.6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94%;毛利率30.00%,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85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7.2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94%。

  (一)超净高纯试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超净高纯试剂业务实现收入14,179.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4.38%,相比2018年度上升0.05个百分点;实现毛利率30.83%,相比2018年度上升3.0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蚀刻液产品在咸阳彩虹和成都熊猫实现大规模量产,铜制程蚀刻液在京东方进行小试中试、上大线测试,测试结果得到对方的一致好评;半导体方面,超净高纯试剂在多家半导体,主要为6-8英寸芯片客户同比有一定比例增长,毛利率水平也有一定改善。

  (二)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实现收入6,134.3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62%,相比2018年度下降0.05个百分点;实现毛利率29.67%,相比2018年度减少3.49个百分点。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用于下游半导体和平板显示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将优势产品铜制程剥离液成功导入中电成都熊猫的G8.6产线,实现国产化替代,该产品有助于公司销售规模的提升。在半导体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长电先进的PI显影液产品销售得到进一步提高了,巩固了公司显影液在封测领域的优势地位。

  (三)2019年下半年经营计划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客户导入力度,增加效益;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波动情况适时调整采购节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将加大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将安全隐患排除在源头。

  公司3.5万吨/年的IPO募投项目目前处于试生产,公司将根据试生产情况尽早启动该项目的验收,尽快实现投产。公司在江苏镇江和四川眉山的生产基地也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规模,产品等级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06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类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 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9-02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9-02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18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2,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41,087.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358,912.8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8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2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人民币51,987,800.00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174号”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987,8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987,800.00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 2017年 5月 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少7,175.39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9-02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和要求,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不再使用。

  (三)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1、原列报的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应收票据,现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应收款项融资”列报。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原列报于“应付利息”的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调整至“短期借款”列报。

  4、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2019年期初数无须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9-02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9-03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并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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