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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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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概述

  (一)行业运行情况

  1、航空产业发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国民航业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截至6月底,全行业实现运输总周转量627.6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3.2亿人次,货邮运输量351.2万吨,分别同比增长7.4%、8.5%和-1.3%;运输飞机达3722架,运输机场达236座;注册无人机达33.9万架(数据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4月底,民航局印发《中国民航高质量发展指标框架体系》(试行),将深入推进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协同发展,推动构建多元参与、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新辟国际地区航线102条,航空服务覆盖全国91.7%的地级行政单元,行业发展共享范围进一步扩大。

  2、消防产业发展情况

  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的《消防法》。目前国内正值智慧城市、智慧消防建设,用科学技术手段提升城市效率和综合防制能力之际,本次《消防法》的修正使各部门权责更加明确,便于全局规划和布局,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城市规划防灾和应急救援机制。

  (二)报告期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集团坚守实业报国的初心,牢记挺起民族装备制造业脊梁的使命,围绕2019年度的经营指导思想和经营方针,继续进行集团管理规范的梳理和运行完善,以客户价值为导向,以全面品质管理为主线,全面提升经济运营质量,坚持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挖掘市场潜力,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精益生产管理,持续推进经营会计的落地实施。

  本报告期对经营指标影响的主要方面:(1)报告期部分合同约2亿元产品已经生产完成,由于交货期延后,尚未确认收入,将相对集中到下半年交付,并且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在手订单等情况,报告期加大了采购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的物资筹备及生产准备工作;(2)消防体制改革影响了进口消防车底盘到货与生产交付工作;(3)火灾报警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营销网络建设与营销政策需进一步优化,新产品开发和现有产品技术改进升级工作需加快,内部降本增效管理工作需持续深入。

  1、航空产业

  (1)空港设备业务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在报告期进一步运作好“三大航空公司”和大型新扩建机场项目,上半年与三大航空公司和三大机场共签订合同1.2亿元;运作了南航大兴、首都机场、宜昌机场、沈阳机场、榆林机场等共七个过千万的重点项目。与民航总局、国航、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上海机场地服等客户就业务战略合作进行对接,展开深入探讨,对未来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先后开拓了日本、埃塞俄比亚、摩洛哥和越南等新市场,与SWISSPORT合作项目取得进展,在其服务的多个机场签订了合同。

  下半年公司将加大对电动产品的推广力度,实现销售突破;同时充分发挥自主可控优势,进一步加快推进国产替代;同时将紧跟国内重点新建、改扩建机场的建设,国际上继续加强与DNATA、SWISSPORT等大型地服公司的合作,提高公司在亚洲市场的销售份额。

  2、消防产业

  (1)消防装备业务

  报告期中卓时代为提升运营质量,分别从战略层面、管理层面和执行层面三个层面策划提升项目。一是完成15项新产品的研发,对已有产品车辆外形进行工艺质量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和外观质量;二是梳理了营销组织架构,缩短了管理链,以团队为单元进行市场统一策划,并每周跟踪完成情况;三是以季度为单位分解回款任务,设立专项任务,高管层作为第一责任人,实现了货款的有效回收;四是借助军民融合契机,加强多军种市场拓展,签订重大合同。

  (2)报警设备业务

  报告期山鹰报警继续发展新代理商,大力开发重点市场,设立区域办事处,明确区域市场核心城市,通过核心城市辐射周边;同时加强与工程公司的合作,入围房地产合格供方目录。此外公司大力推广智慧消防产品,与多家地区机构达成合作意向。

  3、军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军品订单取的重大突破,订单充足,生产繁忙,陆装市场市场拓展顺利,武警和消防保障部门联系进一步密切。

  无人机业务方面,一是加强飞行队伍建设,已建成3支能独立保障任务的飞行队伍;二是某型无人机完成了多项飞行科目的突破,签订了多项无人机合同,产品销售逐渐增量,也为后续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其他事项

  2019年7月公司完成了与全华时代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业绩补偿股权将按照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记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利润表“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若按照2019年4月10日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全华时代《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19】第000041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华时代企业价值评估为34,919.57万元,上述合计补偿9.87%股权的价值为3,446.56万元,加上现金补偿155.73万元(税前),合计3,602.29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34%。根据目前全华时代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取得该营业外收入不低于上述金额,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详见2019年7月2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暨业绩承诺补偿履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综上所述,面对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内部集团化管控提出的更高要求,公司对外不断拓展市场,增加业务规模,对内深入提升运营能力,减低成本,加强回款,提高经济运营质量。公司有信心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管理团队的精心运作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实现在航空产业和消防产业稳定发展,军工业务快速增长。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广泰房地产业务实现净利润1,199万元。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产业销售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广泰房地产2019年上半年实现收入9,810万元。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务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①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②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公司2019年3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变更之前账龄1年以内按5%计提,2-3年按20%计提;变更之后账龄6个月以内不计提坏账准备,6个月-1年按3%计提,2-3年按25%计提。其他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政策不变。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太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5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1年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2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植产投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737,327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6.04元/股。截至2016年8月23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5.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279,25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1年公开发行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0,803.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374.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83.4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90.9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340.96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26,149.91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1,002.0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9,221.24万元。

  3)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50.0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6,825.24万元。

  综上,2019年上半年投入1,393.07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2,196.3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82.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80.7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0万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3,027.93万元,其中对全华时代增资款15,000万元,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直接转入全华时代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2017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对全华时代增资的15,000万元,将全额投入无人机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10,538.8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087.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461.1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26.3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无人机项目1,379.15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11,918.0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99.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799.65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07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4月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1、2011年公开发行

  本公司从2011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威海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交通银行有限公司威海张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从2016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1年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391.7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182.05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82.0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截至日期:2019年6月30日          单位:元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0.04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账户管理费产生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单位:元

  ■

  (2)全华时代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全华时代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支如下: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17.68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1,918.04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3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499.65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499.65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公开发行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5年非公开发行(对全华时代增资款)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公开发行

  1、2011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并经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中的试验检测中心大楼实施地点,利用现有的以自有资金建成的羊亭生产基地试验检测车间的厂房建设试验检测中心,将减少试验检测中心土建工程投资2,085.8万元;同时在“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试验检测中心大楼原有土地上,建设新产品研发试制车间及技术培训综合楼,土建工程共需投资2,429万元;本次变更, 新增新产品研发试制车间及技术培训综合楼土建工程投资343.2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2、2013年7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卓时代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的稳步推进,出现了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调整该项目2,170万元设备投资,用于扩大总装车间的生产厂房面积,并对露天料场、露天成品存放场等生产配套设施予以添置,同时,对厂区道路调整,绿化、给排水、采暖、供电管网、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进行调整及改善。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公开发行)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1-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对全华时代增资款)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6,7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2: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8年2月修订)要求,“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净利润”为统计口径;本项目招股说明书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为利润总额。

  

  ■

  注3: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27.93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5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的日期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

  遵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资产负债表“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

  4、资产负债表新增“应付债券”和“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分别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末账面价值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的金融工具权益部分的价值。

  5、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6、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7、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5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出具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5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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