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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微芯”)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进行增资,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50万元以无息借款的形式借予成都微芯,以实施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微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达本胺片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通常情况下,III期临床研究阶段持续约3年时间,成功率约58.1%;新药上市申请审批一般需要9个月以上的时间,成功率85.3%。考虑到临床研究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西达本胺片

  剂型:片剂

  文号:CXHL1900213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06月25日受理的西达本胺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联合R-CHOP方案(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治疗初治、MYC/BCL2双表达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临床试验。

  2、药品的其他情况

  2014年12月,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西达本胺片《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西达本胺片联合内分泌药物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适应症已完成临床Ⅲ期试验并申请新适应症上市,已于2018年11月纳入优先审评名单,目前仍在审核中。

  2019年6月25日,公司向国家药监局递交本临床试验申请获受理,具体为西达本胺联合R-CHOP方案(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治疗初治、MYC/BCL2双表达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III期临床试验。公司已于2019年8月28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该项目仍需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规要求,药品在获得临床试验通知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取得疗效和安全性的数据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方可生产上市。

  III期临床研究需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通常情况下,III期临床研究阶段持续约3年时间。III期临床研究完成后,公司将分析试验数据,如果数据能够成功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将向国家药监局提出新药上市申请(New Drug Application,?NDA),国家药监局的审核一般需要9个月以上的时间。根据《Clinical Development SuccessRates 2006-2015》公布的数据,创新药研发III期临床研究成功率约为58.1%、NDA(上市申请)成功率约为85.3%。

  考虑到临床研究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拟以募集资金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微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按照资金状况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多余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继续加大研发、销售等方面的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980.2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8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微芯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8月2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截至2019年8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认为微芯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8月2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截至2019年8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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