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21、900945 公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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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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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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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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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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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民航发展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大、行业增长波动性增加、收入品质有所下降等诸多挑战,行业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上半年7.4%的行业增长速度在世界民航范围内仍旧处于较高水平。
综合来看,当前航空运输持续增长和运行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是民航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全行业仍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率,促使航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增强抗风险能力,着力破解民航发展主要矛盾。
2019年上半年,海航控股围绕核心竞争力提升重点方向,着力整合资源、提升网络整体效能,深层次挖掘旅客需求,并对旗下6家航企逐步实施低成本转型,实现了较好的经营效果。但受行业整体市场增速放缓及行业新增运力集中投放于三四线机场的影响,各航企航班效益水平有所承压。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35亿元,同比增长6.36%。其中,实现运输收入331.29亿元,同比增长6.13%;实现辅营收入19.06亿元,同比增长10.43%;实现净利润5.93亿元,同比下降2.71%。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总周转量74.66亿吨公里,同比增长9.83%;旅客运输量4,231万人次,同比增长7.70%;货邮运输量27.51万吨,同比增长5.67%。飞行班次达29.81万次,同比增长4.59%;飞行小时达71.62万小时,同比增长6.5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运营飞机474架,机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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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数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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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规定编制 2019 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要求非金融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的有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公司已按照该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对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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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9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专项审核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9-10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展情况说明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展情况说明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展情况的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为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公司制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同时发挥我们的专业所长,提出建议,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并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临2019-104)。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修订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9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9-10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展情况说明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展情况说明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上做了充分的论证和专项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已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应对、解决方案,并为化解风险正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符合既定计划。我们将认真监督并持续关注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临2019-104)。
监事会意见: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㈠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8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3,938,540股,发行价格为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553,699,973.20元。2016年8月31日,保荐机构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48,983,299.76元后的资金16,404,716,673.44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32,393.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03,584,279.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119)号验资报告。
㈡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47,054千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56,530千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47,946千元(含利息收入91,416千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4,640千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于2016年9月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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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4,947,054千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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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上述募投项目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所列情形。
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62,175千元置换预先投入海航控股引进37架飞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出人民币6,862,175千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6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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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2月25日,海航控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海航控股可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4,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456,530千元,使用收到的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91,416千元人民币,总计1,547,946 千元人民币。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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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会计准则,以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等有关规定,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㈠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要求非金融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㈡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办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㈢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根据财会[2019]6号文,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⑴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⑵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⑶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的,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⑷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⑴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⑵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⑶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 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⑴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⑵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⑶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⑷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修订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