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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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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未减,经济增速稳步放缓,公司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以“创新动能促发展,精细管理增效益”为中心,围绕市场拓展、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管理创效多角度发力,深入开展主力产品优化提升工程,主动作为挖掘增长潜能,取得了较好成果。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611万元,同比增长12.77%,主要是工业自动化仪表及装置业务有所增加,公司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多渠道拓展市场,在化工、机电、轻工建材等行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6.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75%,主要是上年同期因处置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房产收益增加利润2,139万元,为偶发性增利因素,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扣非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37万元,同比增长10.38%。

  (一)稳中求进拓市场,精准深耕抓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突出市场、效益导向,加大中高端市场开拓力度。

  继续深耕和拓宽主体市场领域,着力发展效益佳、资金面好、可持续性强的核心客户,不断调整优化市场结构和用户结构。在深挖西南、华东、华北等地区市场潜力的同时,加大中南、西北地区市场开拓力度,取得积极成效;着眼客户产业调整、技术改造、环保达标等多样化需求,抢抓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中高端应用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化工、冶金、电力、市政公用及环保等领域新签合同实现较快增长。

  化工领域: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浙石化、三宁化工、万华化学等客户的良好战略合作,智能调节阀 、智能执行机构、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流量仪表等继续保有中石油、中石化合格供应商资格,烟气分析CEMS装置等在石化行业取得新突破。

  冶金领域:抓住国家钢铁行业产能置换的机遇,深挖钢铁行业升级改造、备品备件需求,先后承接了一批重点项目。

  电力领域:积极响应国内传统电力市场新建项目及环保升级改造需求,并着力拓展垃圾发电等清洁能源市场。加大海外电力市场开拓力度,通过与美国通用(GE)、山东电建铁军电力、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等大型公司合作,产品进入菲律宾、越南、缅甸、印尼、土耳其等国家。

  市政公用及环保领域:轨道交通屏蔽门及站台门维保业务在合肥、成都、重庆等地承接新业务;VOCS治理业务在江苏、新疆等地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

  聚焦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新需求,积极推进新产品、新服务的市场开发和应用,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不断提升基于综合服务的价值创造能力。水务系统集成在天津、江西、惠州等园区开展试点工作;设备全生命周期健康状态监测诊断系统新获湖南、安徽多个业务订单;检维保运业务在稳步开展运维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接阀门维修业务;继续强化PAS300分布式控制系统在冶金、化工、电力等领域的市场开拓;推出食品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为下一步流程工业智能工厂的打造积累经验。

  (二)精中求新提技术,创新驱动助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系统性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相结合,持续推进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调节阀、智能执行机构等的适用性、可靠性、稳定性,并聚焦化工、冶金等应用行业工况特点和需求,加强定制化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阀门定位器、高温高压差调节阀、A8500执行机构、电液执行机构、LNG低温阀等在优化技术性能指标、扩充规格序列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自主研制的70MPa高压力变送器,填补了公司智能变送器高压力量程空白;改进后的A8500执行机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序推进电磁冷水水表、50kW撬装式导热油电加热装置及控制系统、集束式法兰防爆电加热器、PA500在线气体分析仪等新产品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电磁冷水水表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设备全生命周期健康状态监测诊断系统完成设备管理应用平台和移动终端APP设计工作。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1亿元,同比增长28.58%。依托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创新主体、推进技术合作,加强整合各子分公司研发团队,研发市场针对性强的产品,以巩固技术优势。继续推进基础研发能力建设,持续建设和优化PDM设计管理系统,构建更加开放、协同、高效的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两化融合能力水平。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校企合作,深化协同创新,在增强主力产品优化提升、新品开发、解决方案探索等方面形成合力,促进技术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批重庆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9项,新获专利授权38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研国家级及重庆市级科技项目38项,拥有有效专利617项(其中发明专利216项)、软件著作权64项。

  (三)智能融合促升级,川仪制造添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着眼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加大生产设备及信息化投入,依托募投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以全面精细化、精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智能化管理与控制为目标,不断提升生产制造过程的智能控制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的“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和“智能核电温度仪表”子项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智能调节阀”子项按计划推进阀门零件生产线、智能定位器生产线和智能化立体仓库等建设内容。智能压力变送器完成整机装配测试生产线建设,实现产品多品种混线生产。气体分析仪器与系统生产线、水环境分析仪器与系统生产线等持续进行优化建设。为有效衔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战略,公司制定并启动《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信息化以及基于数据价值的数据挖掘与应用,通过覆盖主力产品的智能生产线优化建设,努力打造两化深度融合的数字化工厂和同行业世界先进水平的智能生产线,推进从川仪制造到川仪智造的跨越。

  加强供应商产品质量审查,规范生产物资采购,尤其是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加强供应链建设,保障有效供给。大力推行精益生产和5s现场管理,强化生产组织和调度协调,不断提升交货能力。强化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质量自查,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100%,获重庆市2019年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上半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达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四)多力合为抓管理,提质增效见成效

  报告期内,面对经济形势和竞争态势的变化,公司通过抓管理、抓调整促进管理提档升级,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三会”规范运作;加强董监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董监高及相关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持续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价值管控能力,不断夯实财务基础管理,以价值管理为主线,盯住事,抓落实;以资金管理为核心,坚持“现金为王”不动摇;以“两金”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合同评审、合同执行、货款催收全过程监管,认真分析应收账款及存货结构,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减少“两金”占用,降低经营风险,取得一定成效。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现金流结构更趋合理。推进财务集成信息化建设,挖掘信息资源,服务生产、管理、销售、决策,促进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加强内控的执行、监督、评估及改进,筑牢防风险底线,保持实现稳健经营。 “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精选细育建队伍,人才结构再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牢固树立“人才强企”理念,以高层次人才队伍为重点,以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为突破口,多措并举不断构建梯次分明、衔接有序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为新形势下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同时,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构建和谐企业,继续获得“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AAA级企业”称号。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优化员工结构。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趋势和产品发展方向,重点面向智能制造、信息化、软件开发等领域,大力引进“双一流”和“一流学科”工程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并广纳社会成熟人才,通过“引人”实现“引智”。

  坚持“育”“用”结合,提升全员素质。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员工培训,不断完善“师带徒”机制,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劳模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室”以及攻关小组、车间班组、“网络学习”和社会合作培训机构等平台作用,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增强员工实践实作能力,激发员工创新创造精神。细化人岗匹配,深入推进“一专多能”,倡导人才合理流动,持续打造技术、技能、管理“三高”人才队伍,引导员工岗位立业、岗位建功。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将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重庆农商行股票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至“未分配利润”6,942.34万元,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285.82万元。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相关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对于《修订通知》所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和新会计准则。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6号)。

  (三)《关于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文件要求作出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4,583.44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4.7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履约保证金166.37万元。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2.3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372.39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59万元,退回履约保证金59.1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955.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44,955.8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9.36万元,累计收到履约保证金107.19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544.50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5 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建设厂房2.1万平方米,土建及相关费用为6,079万元。目前实际新建厂房约2.03万平方米(包括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预留厂房面积),因公用系统等费用节余,土建及相关费用预计为4,138万元,该部分预计节余项目资金1,941万元;项目原计划投资工艺设备11,18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适逢国家启动“中国制造2025”,公司结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论证与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招标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等原因,在产能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工艺设备投资预计将节余项目资金4,294万元;综上,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235万元。

  为实现主要现场仪表的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发挥精益生产集约效应、提高智能制造整体水平、增强主力产品成套供货能力,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8,269万元,其中6,235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因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耗时较长,且2016年下半年以来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施工单位影响较大,施工进度延迟,导致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因此本着谨慎的原则,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12,8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50万元。该项目建设投资签订合同总额6,936.89万元(最终以工程结算为准),截至2019年 6月30 日,累计使用资金6,700.45万元。

  (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建设、计量检测室建设因少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进度有所延缓;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建设因涉及多软件工具相互调用及接口实现,相关软件在建设过程中需反复论证、更改、调试、验证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确保稳定性和可靠性,导致功能性验收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寿命仿真试验室、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计量检测室等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该项目计划投资5,268万元,其中土建与公用系统计划投资1,478万元,研发设备计划投资3,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1万元。因前述实施方式变更,土建与公用系统投资不再实施。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签订合同总额3,230.37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资金3,039.48万元。

  (三)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

  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厂房、优化生产模式、增加设备投入等手段提升公司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核电温度仪表、智能调节阀的产品技术性能和产能。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调节阀项目所需进口设备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底整体调整为2019年12月底前。目前,该项目处于持续建设阶段,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15.90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及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六。

  注2:因项目整体建设尚未完成,暂不对项目效益进行测算。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1月29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2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号)。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增加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双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次调整内容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小关;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高低压开关设备、机电设备、防爆电器、自动化设备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定价的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定义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列示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1、将原“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的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金额、或有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准则变更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全年影响金额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9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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