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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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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以来,受中美经济减速、贸易摩擦不断以及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2019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3.2万辆和1,232.3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3.7%和12.4%;铝合金车轮出口额20.05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12.7%;行业整体下降依然面临较大压力。面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35.54万元,同比下降17.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3.68万元,同比增长142.20%。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1、在营销方面,2019年以来,地方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公司继续狠抓全球化经营战略,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大力开拓新兴市场;继续推进自主品牌产品市场布局,加快国内OEM市场布局进程。

  2、在研发方面,2019年上半年公司组织开展了“高强度轻量化锻洗加工铝合金轮毂开发”等9项工艺技术项目的攻关工作,全面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创新力度,以满足市场需求。

  3、在投资方面,公司积极寻找考察优质项目,精准把握时机参与中科光芯股权调整,从财务投资中吸取经验,为公司未来外延式扩张奠定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 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影响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林平先生、陈海峰先生、孙剑非先生、徐智麟先生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参会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俩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5.3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泽国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33001667150059999999)人民币35,600万元,另扣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067.55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4,53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003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157,546,100.00元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投入自筹资金148,252,300.0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自筹资金9,293,800.00元。2014 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157,546,100.00元,并于2014年2月27日和2014年2月28日分别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750,905.01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经本公司2011年5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6月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2014年2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市泽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共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市泽国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675005999999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992510104777888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704112900277881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576900106010708。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拟新建研发大楼1栋,含新产品开发中心、材料和工艺研究开发中心、理化分析室、产品试验检测中心和新产品试制车间。未来研发中心投入使用后,其承担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在财务核算中主要以研发费形式列支,无法对应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一、产业并购基金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橙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嘉兴康橙允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基金的目标规模为50,000万元,其中康橙投资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作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跃岭股份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00万元;其余32,000万元由康橙投资负责募集。2017年12月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实缴出资900万元,康橙投资实缴出资180万元,共实缴出资1,080万元。产业并购基金尚未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二、本次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原因

  在并购基金完成工商注册后,公司与康橙投资就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进行了研讨,针对公司所关注的主要领域进行了研究,也利用各自的资源对公司所关注领域的项目进行了前期搜索和储备,但在后续推进过程中,产业并购基金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未实际投资,亦未实际开展业务。经双方讨论认为,在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多种因素影响的背景下,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注销该产业并购基金。

  三、本次注销产业并购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并购基金未开展实质性运营。本次注销并购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事项的审议及批准情况

  1、董事会审议及批准情况

  本次事项的议案已经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及批准情况

  本次事项的议案已经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并购基金的实际发展情况,同意注销并购基金。本次注销并购基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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