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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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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7,097,508.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6%;营业利润195,140,455.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7%;利润总额195,082,516.4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643,519.5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战略方针,一是勤练内功,专注新产品开发,以创新驱动核心技术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才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大力开拓市场,稳定长期、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开发海外市场和大客户资源;三是并购扩规模,公司通过收购亚冠精密,就近取得优质土地资源,另外新设子公司玛斯特智能,成功竞拍国有土地42亩。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已超过100%,以上土地资源将作为公司扩建或新建项目储备用地,公司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为产能扩张做好准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0.会计政策变更。

  2)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2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弘亚合资设立子公司玛斯特智能;

  2)2019年5月,公司收购MASTERWOOD剩余少数股东权益,其中通过收购MUTI 3全部股权间接持有MASTERWOOD 16.5%股权,MUTI 3本期列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2019年6月,公司收购亚冠精密100%股权。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9年8月29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上述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9年8月29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6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11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3,726.96万元。主承销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253.00万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473.96万元缴存于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

  ■

  上述存入募集资金31,473.96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127.00万元(其中:律师费300.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367.00万元;信息披露费360.00万元;证券登记费13.34万元;上网发行费及印刷费等86.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4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5号《验资报告》。

  (二)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785.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为1,197.0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54.88万元;

  2019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3.01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293.01万元),2019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为197.99万元,2019年上半年收到的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47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820.34万元(包括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395.00万元和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57.35万元),其中: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6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220.3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6 年12月 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93.0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于2017年2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31号《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2017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963.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17年3月27日完成。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4,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48,203,382.16元,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的金额为146,000,000.00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配套建设项目”延期。具体原因如下:

  1、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由于近年来本公司自动化程度更高的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占比逐渐提升,包括数控化水平更高的数控裁板锯、五面数控钻孔中心和2016年向市场推出的加工中心,因此本公司对于项目原计划购置的设备需求发生了变化,出于紧贴市场需求以及本公司对板式机械设备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合理预测,结合本公司当前新产品的生产需要以及本公司未来的研发目标,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整体实施的效能、提升项目效益,本公司决定对本项目设备购置阶段的部分生产和研发设备的类别或型号进行重新选型和论证,以更符合目前本公司产品生产和研发工作的需要。鉴于项目设备购置阶段有关设备的选型、订采购和安装等所需周期较长,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项目质量,经审慎研究,本公司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2、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配套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零部件产品全部为“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整机产品配套,目的是提高本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加工生产能力。本项目所生产的关键零部件不单独对外销售,通过整机产品对外销售实现项目效益。本项目计划建设进度与“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同步配套,由于“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效益,本项目实施进度相应顺延,经审慎研究,本公司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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