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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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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国际形势复杂严峻。贸易摩擦不断,反倾销此起彼伏,不确定因素增多,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企业转型发展,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290,334.19元,同比下降3.63%;营业成本为529,444,703.76元,同比下降7.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28,839.65元,同比增长51.7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1)生产管理方面:公司持续进行流程梳理和岗位优化配置,鼓励员工参与生产管理建议,开展合理化建议,进行精益化生产,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2)生产技术方面: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走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持续开展清洁生产活动、智能制造和自动化生产建设,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绿色品质。(3)品牌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入选福建省首批绿色工厂。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标准制修订领域,先后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修订38项,拥有国家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专利9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8月17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和会计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变更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不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8月17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君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

  见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已完工的“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闽发智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智铝”)拟与关联方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上铝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控股子公司闽发智铝2019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一)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表决。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南美闽发铝业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黄国强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铝制门窗、阳光房、全铝家居产品、幕墙、铝合金模板等相关产品及配品、配件;品牌规划与运营;对铝制品产业的投资;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份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国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长远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闽发智铝与十上铝业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十上铝业是依法存续且 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铝型材相关加工技术及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十上铝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平均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租厂房给十上铝业做加工场所使用,同时向十上铝业出售铝型材,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控股子公司闽发智铝把订单委托十上铝业加工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十上铝业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

  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闽发智铝与十上铝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资金利息)9,697.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1,796.32万元及尚未提取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731.92万元,共计15,225.8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以及尚未提取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支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6年9月27日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黄文乐、黄文喜、上海兴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454.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2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6,602.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9.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703.6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25日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南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1)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8,569.47万元;(2)尚未提取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金额3,731.92万元;(3)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1,796.32万元;(4)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28.15万元。

  注2:存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6个月的定期存款余额5,300.96万元,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8日,年利率为2.5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注3:存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定期存款专户(“定活通增值”存款)余额9,920.00万元,可以随时支取。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该募投项目实际已付款金额为31,605.9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9.15%;尚未付款合同金额为1,796.32万元(其中应付未付设备和基建工程尾款1,346.67万元,质保金449.6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93%;尚未提取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731.9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17%。其明细内容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建筑铝模板的销售方式由出售为主向租赁为主转变,同时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组合性的铝模板生产设备,公司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原有厂房,节约了土建支出成本,同时对原计划采购的铝模板生产设备进行优化和调整,节约了项目成本。

  2、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3、由于建筑铝模板的销售方式由出售为主向租赁为主转变,需要增加库存铝模板,因此也需要增加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因为铝模板由销售为主向租赁为主转变,需要增加项目流动资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资金利息)9,697.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1,796.32万元以及尚未提取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731.92万元,共计15,225.8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以及尚未提取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已完工的“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闽发铝业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闽发铝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况

  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19 年6月10日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团队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团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15:00-2019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一和议案三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9年9月11日、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17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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