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三是要严格落实整改,各证券公司要严格按照股票质押自律新规,对照梳理自身业务管理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快采取整改措施。
多券商领罚单
截至目前,已有多家券商因场内股票质押交易问题收到各地证监局开出的“罚单”。
8月23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公司按照无限售条件全流通股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质押(分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和非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分别设定了折算率上限,但未针对各项目具体质押率调整标准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具体质押率估算随意性较大,制度不完善;对客户融资用途未跟踪了解划入客户其他账户后的具体投向及用途,相关分支机构报送的《贷后跟踪情况报告》未显示所做的跟踪和核查工作具体情况,不符合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2018年8月修订)》规定。
8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经查,你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针对券商的股票质押问题,北京某券商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股票质押业务在2013年推出后,在银行参与下规模迅速扩张,银行理财一般将这类产品当作标准化产品核算,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债券类资产,但2017年原银监会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场内股票质押定为非标资产。这就让原来大规模参与这项业务的银行产生大量回表需求,但这类股票变现需市场条件配合,在配合不好的情况下就会对业务产生影响。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股权质押业务与股市走势息息相关,在大盘低迷的情况下券商难以独善其身。
另有业内人士建议,对于个股的“排雷”,需券商进一步提升风控和投研能力,否则在行情大好时,也容易忽略个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