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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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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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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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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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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香港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时,或者相当比例以上被投资基金出现暂停估值、暂停申购赎回等情形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认购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满三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折算公告”)。2019年8月27日为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9年8月2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71元,本次折算比例为0.97142994,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减少0.02857006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9年8月29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份额的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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