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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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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装机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是鄂州三期#5、#6机组相继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公司首单海外收购项目——秘鲁查格亚水电站股权交割完成,荆门象河风电二期工程提前一个季度投产,上半年公司新增装机253万千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975.47万千瓦,其中湖北境内装机899.87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7742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11.62%。其中,水电省内装机369.43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3674.94万千瓦(含三峡电厂)的10.05%;火电433万千瓦(不含援疆项目30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3144.87万千瓦的13.77%;风电69.14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371.35万千瓦的18.62%;光伏发电28.30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550.97万千瓦的5.14%。天然气业务方面,已建成输气管线822公里,其中高压长输管线663公里,在运接收(分输)场站30座。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正在抓紧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电127.0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5亿千瓦时,增幅18.14%,主要是由于火电新增装机投产后发电量大幅攀升、查格亚水电站项目交割后电量并表。公司湖北省内机组发电量119.86亿千瓦时,占湖北全省发电量(不含三峡)的12.67% ,比去年同期的11.87%略有增长。

  水电板块,水电发电量41.9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5亿千瓦时,减少27%,其中,查格亚水电站贡献电量3.56亿千瓦时。水电发电量同比明显下降,其中清江梯级发电量3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降幅32.91%,主要因为清江流域上半年来水偏枯。

  火电板块,火电发电量77.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3.79亿千瓦时,增幅77.97%。鄂州电厂上半年全力争取发电计划,发电量大幅超过年初计划进度,创历史最高水平。自二季度鄂州三期#5、#6机组投产以来,拉动全厂电量快速增长。

  新能源板块,新能源发电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亿千瓦时,增幅17.23%,主要是因为装机规模同比增长。

  天然气板块,上半年完成销售天然气12.28亿方,同比增加2.86亿方,增幅30.34%,售气量占全省消费量的33.14%,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报告期售气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社会消费量自然增长,二是公司部分新项目投产。

  煤炭板块,上半年完成煤炭销售量345.52万吨,同比增加156.6万吨,增幅82.89%。煤炭销售量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市场开拓力度,其中“两湖一江”地区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不断提升,市场转型初见成效。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6亿元,同比增加17亿元,增幅28.46%,主要是受火电、天然气、煤炭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拉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创历史同期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6.13亿元,同比减少1.7亿元,降幅9.56%,主要受水电板块利润同比明显下降、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利润总额却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毛利率较高的水电业务因发电量下降导致利润明显减少;二是天然气销售和煤炭贸易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虽然大幅增长,但由于毛利率较低,利润总额增长有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仅含境内企业)提供财务决算审计及其它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定的年度审计报酬合理,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通知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通知规定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本年已发生相关业务需进行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本年已发生相关业务需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6号、[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会[2006]3号文规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财务报表格式适用的是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项目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9〕8号通知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1)在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9〕9号通知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1)修改债务重组定义,将原“债权人让步”改为“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调整前)、2019年1月1日(调整后)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不存在调整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债务重组,不存在调整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审议后,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规定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等三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刘海淼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黄忠初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邓玉敏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邓玉敏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谢峰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因此邓玉敏、谢峰两位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规定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现行《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于2011年,已不能完全适用实际情况。为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改本工作细则。

  修改后的制度名称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共6章24条。修改前及修改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4人,监事李绍平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王小君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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