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医药行业监管趋严,政策法规多变,市场竞争激烈。面对一系列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不断强化市场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及产品结构,理顺和拓展销售渠道,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品牌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积极挖潜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质量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5,844,754.88元,同比增长54.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74,011.0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5.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产品销售方面: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销售公司积极调整销售模式,完善公司营销激励制度,开展了“不忘初心,励志笃行”工作经验分享等团建活动,团队的战斗力不断提升;通过湖南电视剧频道、公交车公益活动等加强产品宣传力度,努力巩固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重点门店店庆、节日促销活动,梳理专店产品结构,加大销售终端开发力度,进一步深耕营销渠道。

  (2)生产质量方面:通过优化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大宗原料招标采购制度,加强产地化采购、季节性采购,保证原辅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内控管理方面: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充分保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司决策层、经营层、监督层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内控机制建设,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关键岗位风险管控,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4)人才资源管理方面:根据集团发展战略需要,强化纪律管理,优化综评机制,突破传统培训,采用以实战为主、理论为辅的方式,打造一批懂产品、会营销、善管理的青年骨干,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丰富的人材储备资源。

  (5)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积极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固体综合制剂车间、综合提取车间土建工程主体竣工,正在进行装修施工,4亿支配套科研质检楼、辅料仓库项目正在进行现场施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本公司无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书贵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36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号)文件的核准,公司2017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40,000股,发行价为1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8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79,846,4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2468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523,074.08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30,456,400.00元,2017年度直接使用13,163,914.11元,2018年度直接使用21,917,339.21元,2019年上半年直接使用21,985,420.7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4,010,410.13元,与截至2019年6月30日剩余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1,173,325.92元的差异金额为12,837,084.2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本公司分别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已由中药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药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9550880202818800115账户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4,00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相关诉讼正在进行,被冻结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不存在被强制划扣的情形。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6月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经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该事项都发表同意意见。

  2019年1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光大银行2019年第一期大额存单人民币9,7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2日到期赎回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9,7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405,460.00元。4月2日,公司在光大银行存入人民币9,700.00万元定期存单,年利率均为1.672%,4月17日公司提前赎回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9,7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14,145.83元。4月24日公司继续在光大银行存入人民币1,200.00万元定期存单,年利率均为1.595%,期限为3个月。

  2019年1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存入人民币10,243.00万元定期存单,年利率均为1.672%,期限为3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4月2日到期赎回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0,243.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人民币428,157.40元。4月2日,公司继续在广发银行存入人民币10,243.00万元定期存单,年利率为1.672%,期限为3个月。

  2019年4月24日中药公司在光大银行存入人民币5,000.00万元定期存单,年利率均为1.95%,期限为6个月;2019年4月24日在光大银行存入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年利率均为1.595%,期限为3个月。

  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该事项都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443.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意终止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699.71万元,此次披露金额为2,904.71万元,数据调整系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注2:截至2019年6月末,年产4亿支古汉养生精口服液技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4亿支项目”)已建成口服液制剂车间、成品仓库、配电工程、锅炉房、废水处理站等,完成其中年产2.5亿支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备的安装,并于2017年12月通过GMP认证,已建成的部分生产线于2018年第二季度开始正式投产。剩余1.5亿支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备尚未采购和安装,未来将根据古汉养生精口服液销售情况逐步实施,直至达到年产4亿支的产能。项目提取车间目前现已完成主体建设工程及满足年产2.5亿支产能的设备采购,正在进行净化工程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后续需完成设备调试验证及GMP认证事项。由于提取车间设计时间较早,所需设备迭代更新较快,公司在积极推进4亿支项目建设的同时,对4亿支项目进行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对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的周期有所延长。结合目前4亿支项目提取车间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设备调试验证及GMP认证审批预计情况,公司决定将4亿支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0年6月。上述4亿支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3:截至2019年6月末,年产4亿支古汉养生精口服液技改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配套工程项目”)中的科研质检楼、辅料仓库正在进行土建施工,计划2020年6月前完成建设,后续仓储建设将根据4亿支项目的产能及销售情况逐步实施。由于配套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预计时间,以及对该投资项目科研质检楼软硬件进行了调整和提升,根据工程建设周期及GMP验证审批预计情况,为确保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发挥募集资金作用,确保逐步实现公司研发技术能力以及仓储容量与公司发展需要匹配,公司决定将配套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上述配套工程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4:截至2019年6月末,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固体制剂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建设工程及设备采购,正在进行净化工程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后续需完成设备调试验证及GMP认证事项。公司在积极推进固体制剂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固体制剂项目进行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对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的周期有所延长。结合目前固体制剂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设备调试验证及GMP验证审批预计情况,公司决定将固体制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0年6月。上述配套工程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5:考虑国内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中药饮片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效益,甚至可能产生募投项目亏损。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及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实施中药饮片项目的实施。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37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以下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以下称“债务重组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4)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 融资产信用风险。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38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湖南省衡东县注册成立“湖南启迪古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 医药科技”),出资完成后,医药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湖南启迪古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湖南省衡东县

  (四)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五)出资方式:本公司自筹资金

  (六)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七)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兽用药品、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饮料、饮用水、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的生产及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内进行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新公司是为了扩大化学原料药生产规模及拓展医药中间体项目建设,有利于调整公司化学药产品结构,优化公司的医药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尽管公司已经就相关业务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本次投资项目技术方案先进、成熟、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但是由于市场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业务发展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仍存在产业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和收益产生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设立的医药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8-039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湖南启迪古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拟参与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湖南启迪古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参与交易方衡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用于建设启迪古汉医药科技园项目。本次参与竞买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筹资金,本次拟参与竞拍土地合计价款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实际购买价格以最终竞买价为准)。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同时,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出让方为衡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衡东经济开发区。

  2、使用年限:30年

  3、土地性质:工业三类用地

  4、土地面积:约5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5、容积率:不低于该类型工业项目政策规定最低容积标准。

  6、土地价格:最终价格以招拍挂确定的价格为准。

  项目地块的具体信息以衡东县国土部门后续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湖南启迪古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拟竞买该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启迪古汉医药科技园项目。该事项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必要的资源储备,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五、风险提示

  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34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35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9-040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