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9-05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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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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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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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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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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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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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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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中美贸易争端加剧,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外部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给纺织行业带来了一定冲击,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坚定信心,同心协力,迎难而上,强力推进转型升级工作,深挖内部潜力,立足自身优势,通过产品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积极措施,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均平稳健康,企业总体实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86,607.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7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260.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5.09%,本报告期内我们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管理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整合内部资源,高效衔接原料、纺、织、染整等产业链各环节的生产和设计,生产管理、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等工作不断向产业专业化、产品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提升潜能,提质增效。
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公司以研发平台为载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报告期内,从新原料、新工艺、新功能方面入手,重点开发成功的产品分别有9个系列。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计已经获得发明专利5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2项,获得外观设计专利39项。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定29项,已公开发布15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2项)。
市场开拓方面:一是加大广东市场开发力度;二是深度开发市场和大客户,实施一系列的推动措施,打造核心竞争力产品;三是调整客户结构,对目标大客户采取设计、产品开发、销售服务三位一体的营销手段,进一步稳定和扩大订单来源;四是加强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通过产品的迭代开发和完善,引导客户选择,不断满足客户需求。
品牌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动品牌建设,重塑汉凤特色品牌,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品牌的贡献率。积极开发环保系列、高性能系列、舒适系列、差别化系列的新产品,以增强产品竞争力。汉凤牌棉纱和华珠牌棉布获得众多客户青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规定,。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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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签名):魏学柱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 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9-05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8: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9-05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1:00点在公司三楼接待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玉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 2019-054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公司拟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通知”中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公司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涉及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数据的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通知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a)、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应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b)、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填列)项目(反应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c)、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d)、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