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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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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4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及财务状况详见将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定期报告。

  2、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肇庆新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参与竞拍肇庆新区约428亩土地使用权,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基于慎重考虑,建议公司将购地与后续拟建项目整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因此对前述议案投“弃权”票,前述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公司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

  5、经电话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广晟公司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根据公司财务部门估算,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业绩预告披露标准,最终数据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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