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环境受中美贸易摩擦与技术争端等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增大。PCB行业发展机遇与风险并存,国内先进PCB企业通过紧抓5G通信、新型高清显示、物联网、汽车电子、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机遇,不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地位,预计将获得持续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拓市场容量前景广阔的新兴应用领域和细分市场品牌客户,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夯实公司PCB产业基础;同时,公司加速开展对5G通信应用产品、高频高速材料加工等工艺与技术储备,并开展了相关产业投资项目的调研与行业分析,持续推进公司制造与供应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助力公司长远高效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688.9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9.79%;实现净利润5,538.9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35.83%。报告期内重点完成工作如下:
1、推动投资并购和新项目建设,助力公司长远高效发展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为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管理决策效率、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公司拟继续收购元盛电子剩余45%股权,同时以发行定向可转债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2.4亿元(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元盛电子的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目前,本次收购及配套募集资金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正进行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同时,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5G通信电子电路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中,预计本年度内将完成该项目的部分土建工程。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促进公司产品与技术大幅度升级,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可持续长远高效发展奠定基础。
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拓新兴应用和全球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提升销售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一方面,公司积极巩固与现有下游细分市场品牌客户企业合作,进一步扩大在现有网络通信、高清LED屏、智能音箱、LCM模组、CTP模组、生物识别等细分市场的优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优化订单结构,加大市场容量前景广阔的新兴市场和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在刚性电路业务模块,报告期内公司HDI占比和订单量持续提升,在众多新兴应用领域不断得到拓展;在柔性电路业务模块,报告期内元盛电子FPC已大规模配套京东方用于华为P30 Pro 以及深天马用于传音手机的OLED屏 ,配套美敦力与豪洛捷的医疗设备用FPC产品已实现批量供货,并成功进入比亚迪和上海捷新的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的供应体系。
3、积极开展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不断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针对5G通信、物联网、智能穿戴、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下游产业蓬勃发展带来的PCB强劲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项目储备,持续提升工艺和技术水平,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开展了5G高频PCB产品、5G高速PCB产品以及高清LED封装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通信光模块、基站天线、高多层服务器混压等PCB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工艺储备,为公司的产品升级以及产品结构优化提供了支持。本年度内,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3项,获得专利授权8项,发表专业论文5篇。
4、继续深化管理改革,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公司坚持“改革、创新、高效”发展与管理思路,持续提升企业管理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了多项改革举措,在人力资源系统方面,公司聘请了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组织机构、职能模块、考核机制,人才的激励和晋升路径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全面优化;在生产制造环节,公司引进多名业内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吸收和借鉴行业先进企业的发展经验和方法,积极优化工艺流程,强化成本控制意识,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同时引进外部专业机构积极辅导“精益生产”体系,以从各环节提高制造与品质系统的精细管理能力,为降低成本提升制程效益做出了实质性改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全面优化升级公司的OA系统与ERP系统,并积极推进制程智能化改造项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公司对涉及的财务报表格式、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并同步调整了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列报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