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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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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0)。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问题,对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部分事项更正披露如下:

  一、 原文中四、提案编码

  ■

  更正后:

  ■

  二、原文中附件二

  ■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9月2日(星期一)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日15:00-2019年9月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19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1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1-2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1-3  本次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1-5  审计、评估基准日

  1-6 交割日

  1-7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1-8  债权债务承担

  1-9  人员安置

  1-10 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和违约责任

  1-11 决议有效期

  1-12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8月16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四、提案编码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9年8月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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