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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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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15:00 至2019年8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丁贵宝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0,999,6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1304%。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8,502,3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768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97,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61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99,6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9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蔡卫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26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38%;反对73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6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335%;反对7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刘东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3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6%;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3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432%;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丁贵宝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3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6%;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3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432%;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乔晓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3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6%;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3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432%;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张蜀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3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6%;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3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432%;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刘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2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2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8%;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刘春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3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3%;反对2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32,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209%;反对2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郭海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2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2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8%;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毛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74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5%;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03%;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王志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00,74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5%;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03%;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李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00,74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5%;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03%;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师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00,74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5%;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03%;反对2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变更经营范围,新增项为:聚醚消泡剂(食品添加剂)。

  同意200,74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6%;反对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4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77%;反对2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调整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项为:聚醚消泡剂(食品添加剂)。

  同意200,74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6%;反对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4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77%;反对2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时未采用累积投票制,第1至第12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4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9年8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公司章程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郭忠智、郭洪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郭忠智、郭洪彬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郭忠智,男,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氯碱厂盐水车间综合管理员,现任氯碱厂综合科科长助理。2015年3月26日当选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7月28日当选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8月19日再次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郭洪彬,男,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氯碱厂综合管理员,财务部销售综合科会计,现任环氧丙烷厂综合科科长。2016年7月28日当选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8月19日再次当选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2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监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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