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或“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持有安井食品23,914,53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39%;公司副总经理黄清松先生持有安井食品5,684,5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7%;公司副总经理黄建联先生持有安井食品5,56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直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4,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4%);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94%。
公司副总经理黄清松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直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347%)。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347%,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347%。
公司副总经理黄建联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直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347%)。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347%,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347%。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收到董事长刘鸣鸣先生、副总经理黄建联先生和副总经理黄清松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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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关系。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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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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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承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以上3位股东拟减持股份实施前提条件已具备,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