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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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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9-6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308,3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8%。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0)。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注销本次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56,075,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05%;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保持不变,但持股比例增加至30.2677%;兴业集团的持股比例被动超过30%。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情形,投资者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兴业集团将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豁免要约申请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中国证监会是否作出予以豁免决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兴业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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