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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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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主要生产工业配套用纸、特种食品包装用纸、过滤纸等特种纸。公司所属行业是轻工业中造纸行业的特种纸行业,特种纸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目前我国的特种纸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在一些品种方面已经逐步取代国外产品并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及工业发展,特种纸在国防军事、电子设备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特种纸不仅是造纸行业中最有发展活力的领域,而且是各发达国家力争占领的产业制高点,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重要的战略地位。

  本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电气用纸和特殊长纤维纸领域拥有独有的核心技术、独特的技术理论、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公司主打产品为电解电容器纸,技术含量高、稳定性强。公司是国内唯一能够系列化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企业,是国内重要的电子元器件材料生产配套企业,是电子元器件领域的重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在全球电气用纸的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也是品种最齐全的龙头企业。公司同时负责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技术用纸和纸板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先后主持制定了包括公司主导产品在内的十几项国家或行业标准。

  控股子公司凯丰新材专注于高端烟用接装原纸、不锈钢垫纸产品和食品纸的研发,凯丰新材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自主研发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889.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实现营业利润2,877.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75%;实现利润总额2,863.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2.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08%。2019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2018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稳定,业绩积极向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②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③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注]:凯恩特创系公司子公司凯恩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凯恩特创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凯恩投资尚未缴纳出资。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溪

  2019年8月9日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情见刊登于2019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玲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情见刊登于2019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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