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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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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以“十三五”规划为中心,围绕改革发展创新的思路,以保证安全环保稳定生产为基础,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推进热源改造建设,推广新能源应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目标,加快公司转型升级。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完成售电量24,171万kwh,同比增加919万kwh。主要是一季度同比发电量略增。

  完成售汽量44.6万吨,同比减少4.9万吨,主要原因是与同期相比,一季度气温较高,工商业热负荷需求低,销售量下降。

  期末收费面积1,671万㎡,同比增加27万㎡。

  高温水销售量25.2万吉焦,同比增加1.3万吉焦。

  报告期实现主营收入48,043万元,同比减少15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029万元 ,同比增加306万元。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回顾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保证投资的科学性、先进性,符合先进的节能环保要求,实现增加热源、提升供热水准的目标。公司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北海改扩建项目建设再提速,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目前立项、环评、初设等手续基本完成,规划及能评正加紧进行中。公司同时继续实施供热管网“汽改水”项目,进一步完善主城区热源布局。

  2、强化经营管理,提升企业运营能力。加强基础管理,推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对工作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健全完善公司管理流程和制度,做好物资管理平台、生产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加大供热市场开发力度,确保年度指标的完成,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拆炉并网政策。

  3、科学调配人员,强化技能培训。加强淡季用工管理,继续实施工资总额管理,对劳动力成本进行科学管控,分配日趋合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培训机制,从符合企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出发,加大培训范围深度广度,夯实知识管理体系。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公司总体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出发,积极转变思路,在安全管理、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5、强化环保管理,实现达标排放。本着环保无小事的原则,齐抓共管,精细调整,在加大对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监管工作的同时,与上级环保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定期在监测平台及国家信息平台上传监测信息,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延续了企业环境信用良好态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同时按新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9—0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应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2019年8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9-01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表决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监事会批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财政部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2019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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