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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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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7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9年8月1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2019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举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文件送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发表意见,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嘉华信息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担保公告于本公告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名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7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1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发表意见,以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嘉华信息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实通信”) 项下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向银行借贷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长实通信、嘉华信息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7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招行广州分行”)于北京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0533XY2019073001),为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实通信”)在招行广州分行项下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人本公司拟与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于北京签署编号为0561686_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主债权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最高余额内,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 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与债权人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6%,被担保人长实通信、嘉华信息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出席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长实通信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2年4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东24号区长实大厦五至六层,法定代表人:袁奕,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通信网络维护。

  2、长实通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或有事项、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

  (二)被担保人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嘉华信息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4 层405,法定代表人:刘英魁,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移动信息传输业务、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坐席租赁业务、受托开发移动信息软件平台业务和积分运营业务。

  2、嘉华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或有事项、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招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简称“担保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10,000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行广州分行向债务人长实通信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保证责任期间:在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贷款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3)担保书自2019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债权人招行广州分行签署的编号:120533XY201805270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长实通信向银行借贷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于2019年5月28日授信额度到期。本次《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人招行广州分行和长实通信原签有编号为 120533XY2018052701 的《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2、公司与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金额为5,000万元。其他重要条款包括:(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对债务人嘉华信息享有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2)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3)《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19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为长实通信提供担保原因

  长实通信从事的通信网络维护服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长实通信2019年开展业务除使用自有资金外需要经营周转资金,为了满足长实通信业务拓展、收入增长、业绩提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

  长实通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银行信用状况优良,2017年、2018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134,403.36万元、192,571.93万元,有能力偿还债务,本次担保无重大风险。

  2、为嘉华信息提供担保原因

  嘉华信息从事的信息智能传输业务、金融服务外包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次贷款资金主要用途为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及运营商的预存款。为了保障嘉华信息业务拓展、收入增长、业绩提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提供本次连带责任保证。

  嘉华信息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良好, 2017年、2018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分别为5,234.27万元、67,251.10万元,有能力偿还债务,本次担保无重大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加上本次担保数量,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9%,都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除上述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之外无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7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接到大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中兆投资”)的函告,获悉中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8年8月15日,中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41.58万股质押给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8月15 日。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

  本次中兆投资的股份质押是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

  3、除上述质押外,中兆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4、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兆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38,074,832股,全部是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4%。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31,415,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5.18%,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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