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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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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59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8月22日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已于2019年8月5日届满,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含36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条件下,若依据回购上限1.2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3,3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2%;若依据回购下限6,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666,66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36%。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30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8013386元/股。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内容及相关参数调整过程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6)。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首次回购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并于2018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并在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以下简称“回购期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进展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

  截至2019年8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在回购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4%,最高成交价为2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969.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萧锦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21,72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8%)。回购期间,萧锦明先生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回购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最终确定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13.50万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本次回购所得股份。

  剩余已回购未授予的82.12万股股份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公司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在相关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五、回购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方案的实施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未实施股份回购:

  在回购期间内,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进行回购,亦未在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回购。

  上述敏感期分别为

  (1)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9日期间;

  (2)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

  (3)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

  (二)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每日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首次回购前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为687.10万股;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81.16万股,发生在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五个交易日期间。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一百万股,不存在违反《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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