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吴春红女士、廖道训先生(以下简称“吴春红”“廖道训”)通知,获悉吴春红、廖道训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吴春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十名一致行动人)之一,因个人原因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52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60%,占公司总股本的2.18%。截止本公告日,吴春红共持有本公司股票97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其中股票质押合计51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52.36%。
廖道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十名一致行动人)之一,因个人原因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84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42%,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截止本公告日,廖道训共持有本公司股票89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其中股票质押合计2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1.8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十名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票388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9%,其中股票质押合计193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82%。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