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30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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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录大恩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录大恩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宏伟先生,公司董事李聚文先生,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光运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均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创界先生、职工监事李天舒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贾福青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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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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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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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浩、周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