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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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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4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7月24日 15:00—2019 年7月25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数为202,144,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数为18,649,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8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184,547,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6145%。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数为17,59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6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雷云汉、谢振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4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完成了2014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以及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4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363,636.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8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782,55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217,445.1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2 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5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西江支行(账号1070115880100000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账号44641001040032909)、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2112101393763000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账号391140100100062874)等银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2014年募集资金,并分别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以及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与管理。

  三、公司2014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14年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对2014年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截至2019年3月20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结转至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账户,用于支付公司2014年募投项目应付未付的待付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2014年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结转至经营性资金账户,转出总金额为 256,511,426.82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与理财收益 90,502,542.38 元)。公司本次注销的2014年募集资金专户转出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已办理完毕2014年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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