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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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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9—05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19年6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签署了《淮南公园天鹅湾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淮南洞山天鹅湾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2019年6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于2019年6月8日签署的《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广州嘉盛项目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世茂粤泰合作项目协议书》正式生效。

  截至目前,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股东由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变更为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0%。公司成员变更为陆婷(监事)、陈芳梅(董事)、陈乐新(董事)、吕翼(总经理)、胡伟明(监事)。公司正在与安徽淮南项目公司的小股东协商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及收购其股权事宜,目前尚未能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由于公司与世茂房地产的交易目前尚未完成,因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流动性困难尚未完全缓解,公司及个别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仍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部分项目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经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627,052,318股,截至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1,627,052,3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4.15%。粤泰控股方关联公司于2019年6月已与世茂集团下属公司就旗下江门银湖湾项目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事宜签署了相关协议,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与债权方协商有关还款计划和方案。

  ●除上述影响以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19年6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签署了《淮南公园天鹅湾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淮南洞山天鹅湾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2019年6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于2019年6月8日签署的《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广州嘉盛项目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世茂粤泰合作项目协议书》正式生效。

  截至目前,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股东由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变更为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0%。公司成员变更为陆婷(监事)、陈芳梅(董事)、陈乐新(董事)、吕翼(总经理)、胡伟明(监事)。公司正在与安徽淮南项目公司的小股东协商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及收购其股权事宜,目前尚未能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由于公司与世茂房地产的交易目前尚未完成,因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流动性困难尚未完全缓解,公司及个别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仍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部分项目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三)经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627,052,318股,截至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1,627,052,3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4.15%。粤泰控股方关联公司于2019年6月已与世茂集团下属公司就旗下江门银湖湾项目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事宜签署了相关协议,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与债权方协商有关还款计划和方案。

  (四)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公司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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