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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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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9-054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12,757,215.06元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05)成执字第1145号之二】。成都中院对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与四川广林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出具了执行裁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0年6月为四川广林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四川广林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林电器”)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下称“建行成都二支行”)申请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1,400万元提供担保。因广林电器未按期归还到期的400万元借款和利息,建行成都二支行向成都中院起诉,要求广林电器归还逾期的400万元借款和利息,并提前归还1,000万元的借款,2004年11月26日,成都中院判定广林电器归还400万元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余1,000万元借款提前归还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本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建行成都二支行于2005年9月19日向成都中院申请了执行,执行中因广林电器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成都中院于2019年5月5日冻结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川支行的1200万元存款,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9年-038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裁定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执行裁定如下:

  (一)划拨被执行人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川支行的12,757,215.06元存款。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川支行账号的冻结。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以前年度预计借款担保损失,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05)成执字第1145号之二】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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