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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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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保兴安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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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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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份额。

  (4)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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