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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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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5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各项业务上半年正常开展,业绩同比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医药业务上半年销售势头良好,该板块报告期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不低于20%,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也有所增长;

  2、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系列案的陆续解决也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各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19年1-6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5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记载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展创投)开展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代表公司与中发展创投有合作意愿,双方具体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方式和细节、具体权利义务等),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内容为准。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因具体合作项目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暂无法判断。

  2.2017年8月16日,公司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2017年8月17日,公告2017-065号)。2017年12月22日,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等签署了《三水-中美科创园框架协议书》(详见2017年12月23日,公告2017-096号)。上述事项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共同面对新形势下的机遇与挑战,本着高效合作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19年7月11日,公司与中发展创投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宜彬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七号一层101C室

  2.背景简介

  中发展创投成立于2016年10月,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7427。中发展创投的控股股东为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展集团),中发展集团成立于2010年,是北京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市级统筹力度,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创新资源的国有大型企业。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中发展创投出具的书面声明,“中发展创投与上市公司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中发展集团出具的书面声明,“中发展集团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中发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该等股份已解禁,目前持股数为196.71万股。除以上持股情况外,中发展集团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在产权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967,108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0.26%。

  4.其他说明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发展集团与中发展创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本公司未与中发展集团、中发展创投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甲方将充分利用其医药大健康行业资源、经营优势、品牌优势和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优势,寻找优质投资项目,与乙方共同研究、投资合作。

  (2)乙方将利用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产业项目资源、投融资等金融服务优势及品牌影响力,对双方进行投资合作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大健康产业项目提供支持。

  (3)甲方与乙方拟就双方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多种合作,乙方或其关联方有意向通过认购甲方股份或其他《证券法》规定的合法方式成为甲方的战略投资人。

  (4)本协议仅为记载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代表双方有合作意愿,对双方具体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方式和细节、具体权利义务等),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内容为准。

  3.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积极落实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制定具体合作方案。

  (2)双方应为共同制定的具体合作方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做好具体合作方案的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双方应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向对方提供服务,对于对方所提供的服务,另一方人员应及时跟进,并给以反馈。

  4.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规定、承诺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合作相关事宜仍处于签署意向性框架协议阶段,正式协议尚未签署。中发展创投或其关联方有意向通过认购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法》规定的合法方式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事项尚需履行双方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合作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在论证和商讨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对方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1.2017年8月16日,公司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中企国教技术培训(北京)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2017年8月17日,公告2017-065号)。2017年12月22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公司、北京瀚海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清大文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三水-中美科创园框架协议书》(详见2017年12月23日,公告2017-096号)。

  因客观因素影响,上述事项目前正在推进中,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截至本公告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数据、无关联关系声明等;

  2.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无关联关系声明等;

  3.合作框架协议(已签署)。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5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抓住市场机遇,增强综合竞争力,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募集资金的投向最终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150,625,396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尚需取得有权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的前提条件,目前均存在不确定性。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则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届时相关规则制定方案。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5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继续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9日,国美控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将持有的158,114,894股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质押,用于申请流贷资金借款(详见2018年6月2日,公告编号2018-039)。

  日前,经与贷款行协商,国美控股在江苏银行授信有效期内运用循环贷款额度再次提款,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5日。根据2018年5月29日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上述质押股份,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5日,质押权利人及质押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且在原质押合同约定期限内。

  质押明细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美控股持有本公司165,111,795股流通股、44,101,433股限售股,合计持股209,213,228股。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02,216,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5%。

  三、其他

  国美控股在《告知函》中说明:“我公司一直以来重视防范和控制风险,有足够的措施应对平仓风险。目前,我公司质押的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贵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7月11日,国美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2018年5月29日,国美控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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