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和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杭州市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的中选单位。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9190000001525;
(三)采购内容:公开采购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
(四)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
(六)项目估算:本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37,607万元;
(七)中标金额: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180元/吨;
(八)服务要求:按照PPP项目协议及其附件约定;
(九)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项目成交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此次参与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拓展循环经济,实现持续发展”,推广复制“固废处置+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模式的战略,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将做大垃圾处理及分类细分领域,固废处置规模和环保主业比重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洽谈成立项目公司, 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与采购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