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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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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2019年7月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2、理财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

  4、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预期收益率:3.8%(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6、收益起算日:2019年7月5日

  7、约定开放日:2019年10月8日

  8、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5天。

  9、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本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券商收益凭证或商业银行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累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1)2018年4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已到期产品情况:

  ■

  (2)2019年5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已到期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有到期产品。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2018年4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已到期产品情况:

  ■

  (2)2019年5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已到期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有到期产品。

  (二)公司购买的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7,5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2,5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8年版)》、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证实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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