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9-04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名,董事池田修二和稻叶义幸先生因境外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芦德宝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通讯方式参与了议案审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有公司13.86%股份)、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54%股份)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推选芦德宝、朱志荣、曹阳、藤井郭行、多田昌弘和池田行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推选刘新才、吴红春和汪永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未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以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1、推选芦德宝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推选朱志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推选曹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推选藤井郭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推选多田昌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推选池田行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推选刘新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推选吴红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推选汪永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新才声明;
(三)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红春声明;
(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永斌声明;
(五)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新才);
(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红春);
(七)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汪永斌);
(八)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9-04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有公司13.86%股份)、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54%股份)推荐,监事会同意推选陈伊珍、周海扬和山根裕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1、推选陈伊珍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推选周海扬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推选山根裕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9-04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将于2019年8月5日届满。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选举情况
2019年7月5日,公司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一届监事会员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吴冠正和宋培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9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
二、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9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5日
至2019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19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19年8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联 系 人:肖亚军 先生、张小青 女士
(三)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公司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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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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