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19-079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6)、2019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以及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日前,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渠道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现就公司前期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1、公司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

  2、公司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获悉公司存在新增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日前,公司收到部分受理机构出具的执行材料,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如相关案件的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对公司不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前期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8、092)、《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动减持/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被冻结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被轮候冻结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银行账户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4),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等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经了解,飞马投资上述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是本公司与杭州九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借款纠纷诉讼(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对方申请冻结所致。截至目前,飞马投资尚未收到上述股份被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件,具体信息将以收到的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52,166,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1%,其中:被冻结股份为743,627,381股,占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8.86%,占公司总股本的44.99%。

  四、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股份被冻结事项,如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但公司控股股东被冻结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可能性并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告知函;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