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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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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4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生”或“公司”)股份53,684,0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0166%)的股东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Auror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北极光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9,238,1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北极光投资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3,684,096股,占周大生总股本的比例为11.0166%。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9,238,18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根据上市承诺不低于减持股票上一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告每股净资产。

  7、减持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Aurora Investment Limited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Aurora Investment Limited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股票上一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③若上述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④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根据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北极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北极光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股东北极光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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