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关于更换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原指定黄庆伟先生和严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
现由于中德证券原保荐代表人严智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吴娟女士自2019年7月1日起接替严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黄庆伟先生和吴娟女士。
保荐代表人吴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附件:吴娟女士简历
吴娟女士,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3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博士眼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宣亚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天域生态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海航投资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沃尔核材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迪森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