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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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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4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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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7,30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7,303,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30,954,5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7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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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19 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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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30,954,5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102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二街3号水贝壹号A座23层

  咨询联系人:周晓达、刘燕香

  咨询电话:0755-61866669-8818

  传真电话:0755-6186683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4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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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周大生”)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Auror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北极光投资”)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122,7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北极光投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北极光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北极光投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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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2019年1月31日,因公司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授予数量为1,923,500股,公司总股本由485,379,500股变更为487,303,000股,北极光持股股比被动稀释0.0521%。本次减持前股比直接减去本次减持后股比和被动稀释股比,在尾数上与本次减持比例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3、北极光投资不属于周大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周大生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周大生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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