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61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18,088,000.00元。募集资金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97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45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及综合利用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石化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胜利路支行,以下简称“淄博胜利路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5日止,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将上述账户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淄博胜利路支行及华泰联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