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9-07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部分内容附条件调整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部分内容附条件调整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CMSK】2019-028),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32,556.14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1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优先来源于用途变更为回购公司股份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来源于其他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他合法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的5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5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CMSK】2019-029)。

  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4,144,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2.84元/股,最低为20.1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99,999,476.59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方案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84,144,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按照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有限售条件,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约定用途而导致全部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三)截至2019年6月2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2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65,433,217股的25%,即41,358,304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的5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5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鉴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