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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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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06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化”)转发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下发给当代文化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1225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案件基本情况及法院裁定

  1、《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1225号】涉及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 年 12 月 15 签订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质押当代东方股票(股票 代码:000673,流通股)共 54861111 股,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融出资金共计377 060000元,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6月13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16)。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的上述股票质押贷款纠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福田法院于2019年4月12日将当代文化所持本公司股份执行了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进展暨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和2019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6)。

  2、福田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1225号】裁定如下: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当代东方(股票代码000673 ) 54861111股股票。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融资本金377060000元、罚息135215.81元、利息(利息以377060000元为基数,按7%/年的标准,自2018年3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违约金(违约金以377060000元为基数,按17%/年的标准,从2018年6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律师费910137.16元以及财产保全保险费182027.43元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案件受理费1161301.86元,保全费5000元 ,合计1166301.86 元(申请人均已预交),由被申请人负担。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548611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3%)存在被拍卖、变卖的可能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03,548,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5%,当代文化上述股权被拍卖、变卖,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若后续控股股东出现变更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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