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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6月14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19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法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26,2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6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93,248.6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506,720.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30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1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330.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21,230.6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尚处于现金管理阶段,其中20,000万元将于本月底到期,上述金额未统计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因此近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授权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均100%兑付本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已到期。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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