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2年年报起,*ST康得即不再公开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单。当时给出的原因是“属于重要的商业机密”。*ST康得近百亿营收背后,前五大客户一直颇为神秘。
5月31日,*ST康得公告了《关于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在这份公告中,公司仍未披露具体客户名单,仅以客户编号代替。
此前的4月30日,*ST康得发布2018年年报,时任三名独董杨光裕、张述华、陈东发表异议声明时称,“截至2018年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0.94亿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12.28亿元。从应收账款的历史数据和回款情况分析,我们认为这些应收账款全额或大部分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进而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表示存疑。”
在*ST康得问询函回复公告中,列出了公司前5位应收账款对象。其中,前两位是“客户2”、“客户1”,注册地分别是云南省红河州和福建省龙岩市。这两家客户开始合作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7日和2018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7.12亿元和6.13亿元。
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李明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这两家客户和*ST康得合作时间不到一年,到2018年年底销售金额就分别超过了6亿元,且形成的应收账款均超过6亿元。这确实比较反常。
而中国证券报记者据此线索进行追踪,围绕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现了更多蹊跷。
*ST康得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9.73亿元,占总额的32.49%。其中,前四名客户销售额分别为11.37亿元、6.95亿元、5.84亿元、3.04亿元。李明表示,按照公司目前披露的信息推算,*ST康得应收账款前两名客户应该排在公司前三大客户中。
此外,《关于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显示,*ST康得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84亿元,原因是对2018年度公司账面原已确认的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销售退回账务处理。
这两家客户名称正好是“客户1”、“客户2”,金额分别由5.95亿元调减为1.7亿元,由6.59亿元调减为1.60亿元,合计调减9.24亿元。对此,*ST康得证券部人士表示,公司回复公告中多次出现的“客户1”是指同一客户,“客户2”也是这种情况。
这意味着,两家客户不仅在一年内形成了13.25亿元的应收账款,还在2018年底共调减了9.24亿元销售收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ST康得内部人士处获悉,这两家客户关联的公司同时又是*ST康得的供应商。
对此,*ST康得在回复公告中解释,公司与两家客户为受托加工业务模式,具体为公司从这两个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材料加上自产膜材加工后对外销售。其中特别提到,该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客户与供应商系高管任职形成关联关系。由于前期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故由总额法变成净额法。
李明认为,由于*ST康得和其年审会计师都在公告中表示,资料不完整不充分,在此情况下进行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是否合理?往年都没有,为何2018年大规模进行销售退回账务处理?公司第四季度营收为负,前三季度操纵财务数据的嫌疑很大。而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披露后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在第四季度进行销售退回,核减营收,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此外,*ST康得回复公告中其他客户信息也存在疑点。应收账款金额排名第三的“客户16”,注册资本只有1港元。但应收账款达5.42亿元。公司还对该客户计提了2.27亿元的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