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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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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4,228,7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809,447.8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4,228,7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咨询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咨询电话:0754-88211322传真电话:0754-8811005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7.03元/股;

  2、本次调整后“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95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6月13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公开发行了243.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光华转债,债券代码:128051)。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4,228,7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1,809,447.8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光华转债”转股价格为17.0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6.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光华转债”转股期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4年12月14日,目前“光华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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