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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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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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9-029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和2019年6月1日分别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实施存续分立的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018号”和“2019-024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铃控股通知,其就存续分立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相关手续,江铃控股持有的江铃汽车41.03%股权将由分立新设公司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投资”)承继,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该事项也不会对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

  新设公司江铃投资承继股份后,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铃投资已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次收购事项符合要约收购豁免情形,江铃投资已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承继股份的过户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江铃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和登记等相关手续。

  在上述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按照江铃控股通告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豁免批复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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