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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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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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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0,882,316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5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富联”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530,023股,并于2018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共涉及2,794名股东(以下简称“限售股份持有人”)合计持有的490,882,3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36%,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19,695,300,222股。

  2019年3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确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4月30日,向符合条件的89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947,021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89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49,183,35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03元/股。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完成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至19,844,483,57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包括战略投资者14名及网下发行投资者2,780名。

  (一) 战略投资者

  根据公司与相关战略投资者分别签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战略投资者分别承诺如下: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中,50%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50%的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锁定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锁定期限内,其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获配股票,也不会就获配股票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等其他权利限制。

  (二) 网下发行投资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工业富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0,882,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6%;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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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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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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