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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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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31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一季度审核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情况

  1.关于分季度经营数据。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9.85 亿元、13.05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05 万元及-12,802 万元。此外,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065.62 万元,同比下滑 71.24%。请公司:(1)结合行业模式及产品特点具体说明第三季度销售淡季的原因;(2)补充披露第三、四季度生产经营需要新增的银行借款及利息支出具体情况;(3)结合以往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四季度增加市场促销及广告宣传是否具有季节性特点;(4)说明 2019 年第一季度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出现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2.关于投资活动。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 亿元,较2017年 8.88 亿元大幅减少。其中投资支付的现金 6.06 亿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 3.54 亿元。请公司:(1)列示上述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支付现金的主要项目明细,包括投资时间、金额、其他投资合作方或交易方和投资原因;(2)核实对外投资活动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并披露具体情况;(3)结合具体项目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以往年度大幅增加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资产情况

  3.关于股票及期货。年报披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中,股票期初余额为 0 元,期末余额为 2.64 亿元;期货期初余额1804万元,期末余额444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购入股票 9.20 亿元、售出股票 6.00 亿元。请公司:(1)列示报告期内买卖股票、期货名称、发生时间以及金额情况;(2)核实并披露上述股票买卖及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损益造成的影响;(3)核实说明公司购买及处置上述股票、期货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4)核实公司是否具备有效的内控制度对股票、期货投资处置事项进行决策审批。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报告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 20.28 亿元,但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02 亿元,仅产生利息收入 1,185.60 万元,财务费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此外,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65亿元,较 2018 年有所下降。请公司:(1)说明公司 2018 年报告期期末,账面主要货币资金存放的银行账户及对应金额;(2)核实并说明报告期内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与账面货币资金相匹配;(3)列示公司财务费用产生的具体贷款项目、资金成本以及主要用途,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贷款或委托贷款情况;(4)说明 2019 年一季度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下降的主要原因;(5)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存货。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11.22 亿元,占流动资产比重接近 25%,计提减值准备7,242 万元。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分别为 4.08 亿元、3.59 亿元以及 2.42 亿元。请公司:(1)按照细分行业存货类别,对报告期期末存货进行分类列示;(2)结合各细分行业存货入库时间、保质期限、周转速度,说明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3)说明会计师对公司存货履行的审计程序。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截至 2018 年报告期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 3.09 亿元,同比增长了 31.45%。其中对第一名、第二名预付对象的预付款占比达到了 32.92%以及 30.55%。请公司:(1)说明公司预付款对象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基本情况;(2)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规模增长速度较快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

  7.关于关联交易披露。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显示,公司 2018 年对关联方枝江惠民泽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239.52 万元,2019年预计发生5,000 万元。在公司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并未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公司:(1)核实并说明,对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适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列示近三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核实是否均已履行了恰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列示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并说明是否公允;(4)说明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是否具备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根据会计师披露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因报告期内公司将贵州醇酒业55%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维维集团,导致维维集团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当期发生额33,241.73万元,期末余额 33,241.73 万元。请公司:(1)核实并说明上述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未能及时偿付的原因,是否损害公司利益;(2)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并及时通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偿付情况。

  请你公司于 2019年 5 月 31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 年 6 月10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相关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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