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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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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吕晓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实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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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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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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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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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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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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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的股份数量、支付的现金金额及购买的股权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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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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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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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标的资产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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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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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业绩承诺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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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业绩奖励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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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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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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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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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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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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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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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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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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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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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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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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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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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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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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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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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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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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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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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填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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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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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赵美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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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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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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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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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金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